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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五、光伏補貼、光儲充……11月光伏政策精選來了!
上傳時間:2020年12月07日 10:43:59

十四五、光伏補貼、電力交易、光儲(chu) 充、BIPV……剛剛過去的11月,光伏重磅政策接連發佈!


據北極星太陽能光伏網統計,上月共有29項光伏相關(guan) 政策發佈,其中國家層麵8項,地方層麵21項。


國家層麵


“十四五”規劃


時至年尾,萬(wan) 眾(zhong) 期待的“十四五”規劃內(nei) 容有逐步公開。11月3日,《中共中央關(guan) 於(yu) 製定國民經濟和社會(hui) 發展第十四個(ge) 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》全文正式公佈,檔在基礎設施建設、綠色建築、碳排放、電力市場交易等多方麵均提出了設計新能源的發展建議。(詳見:【聚焦】“十四五”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建議中的新能源前景)


11月2日、16日,國家能源局分別發佈《研究課題招標公告》、《關(guan) 於(yu) 徵集“十四五”能源發展意見建議的公告》,圍繞“十四五”期間光伏消納、平價(jia) 上網等問題做進一步規劃研究。


加速落實補貼工作


2020年作為(wei) 有補貼最後一年,專(zhuan) 案業(ye) 主對於(yu) 補貼何時發放、如何發放、發放多少問題密切關(guan) 注,對此,國家能源局、財政部也在11月給出了答案。


11月2日,國家能源局下發《發電企業(ye) 與(yu) 電網企業(ye) 電費結算辦法(徵求意見稿)》,該檔對補貼發放時間節點做了進一步明確,檔指出“原則上電網企業(ye) 在收到中央財政補貼資金10個(ge) 工作日內(nei) ,按照有關(guan) 要求及時兌(dui) 付給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(ye) 。電網企業(ye) 轉付地方財政補貼有明確規定的,按照有關(guan) 規定執行;沒有明確規定的,電網企業(ye) 在收到地方財政補貼資金10個(ge) 工作日內(nei) ,及時兌(dui) 付給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(ye) 。”並且明確“電費結算一般採用銀行轉帳方式”、“電網企業(ye) 不得自行開具承兌(dui) 匯票用於(yu) 支付發電企業(ye) 電費,不得使用承兌(dui) 匯票轉付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(ye) 中央財政補貼。”在加快補貼發放進程的同時,避免了“空頭補貼支票”的出現。


11月25日,財政部下發的《關(guan) 於(yu) 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專(zhuan) 案清單審核有關(guan) 工作的通知》則明確,2006年及以後年度按規定完成核準(備案)手續並且完成全容量並網的所有專(zhuan) 案均可申報進入補貼清單。有媒體(ti) 統計,這次補貼申報確權,將令2017年8月以後並網的,約有42GW的光伏項目進入補貼名單,進而拿到補貼。


此外,財政部於(yu) 11月20日提前公佈了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價(jia) 附加補助資金預算,共計59.5419 億(yi) 元,其中光伏占33.8437億(yi) 元。檔還明確在撥付補貼資金時,應優(you) 先足額撥付國家光伏扶貧項目、50kW及以下裝機規模的自然人分散式專(zhuan) 案;優(you) 先足額撥付2019年採取競價(jia) 方式確定的光伏專(zhuan) 案、2020年採取“以收定支”原則確定的新增專(zhuan) 案;對於(yu) 國家確定的光伏“領跑者”項目和地方參照中央政策建設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,優(you) 先保障撥付至項目應付補貼資金的50%;對於(yu) 其他發電專(zhuan) 案,按照各專(zhuan) 案應付補貼資金,採取等比例方式撥付。


加大“光儲(chu) 充”支持力度


隨著光伏、儲(chu) 能、新能源汽車行業(ye) 的不斷進步,“光伏+儲(chu) 能+充電”組合被越來越多的應用到市場中,國家、地方更是出臺了多項“光儲(chu) 充”支持政策。11月2日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《新能源汽車產(chan) 業(ye) 發展規劃(2021-2035年)》明確指出,鼓勵“光儲(chu) 充放”(分散式光伏發電—儲(chu) 能係統—充放電)多功能綜合一體(ti) 站建設。工信部副部長辛國斌在政策吹風會(hui) 上也曾表示:鼓勵新能源車用新能源電,支持新能源汽車能源利用與(yu) 風力發電、光伏發電的協同調度,鼓勵光儲(chu) 充放多功能綜合一體(ti) 站的建設。實際上這不是現在才提出來的,在實踐中都有創新實踐,所以我們(men) 要支援這些方式進一步發展。


事實上,截止目前,我國已有6省市發文明確支援“光儲(chu) 充”建設。



地方層麵


地方層麵,據北極星太陽能光伏網統計,11月遼寧、浙江、廣東(dong) 、陝西、河北、上海、北京、山西、安徽、湖北、貴州、河南、山東(dong) 、雲(yun) 南、四川等15個(ge) 省市共發佈21項涉及光伏政策,內(nei) 容涵蓋可再生能源消納、光伏補貼、競價(jia) 專(zhuan) 案轉平價(jia) 項目、光伏專(zhuan) 案建設規範、電力交易、分散式光伏等。


值得注意的是,分散式光伏政策占比達到1/4,廣東(dong) 、北京均發文大力支持分散式光伏專(zhuan) 案建設。


11月5日,廣東(dong) 省能源局下發《廣東(dong) 省推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三年實施方案(2020—2022年)》,其中智慧能源工程領域,支援建設智慧電廠,構建智慧發電運行管理係統,推廣新能源發電功率預測、調度優(you) 化、波動平抑等技術。構建適應大規模新能源接入並滿足分散式能源“隨插即用”要求的智慧電網,在廣州南沙粵港澳全麵合作示範區、廣州中新知識城、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(ye) 合作區、東(dong) 莞鬆山湖高新技術產(chan) 業(ye) 開發區等建設智慧電網示範工程。


而廣東(dong) 省江門、東(dong) 莞、佛山也相繼出臺了居民住宅分散式光伏專(zhuan) 案備案的通告。


北京市對於(yu) 分散式光伏支持力度更為(wei) 明顯,11月18日,北京市發改委、北京市財政局、北京市住房和城鄉(xiang) 建設委員會(hui) 聯合下發《關(guan) 於(yu) 進一步支援光伏發電係統推廣應用的通知》,在分散式光伏專(zhuan) 案補貼標準、補貼年限上予以明確規定,並明確重點在民生、工商業(ye) 、鄉(xiang) 村、基礎設施、公共機構等領域發展光伏應用,鼓勵實施“陽光惠民、陽光園區、陽光商業(ye) 、陽光鄉(xiang) 村、陽光基礎設施和陽光公共機構”六大陽光工程。根據該檔,北京市區域內(nei) 已完成備案的,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採用“自發自用為(wei) 主,餘(yu) 量上網”模式並網發電的分散式光伏項目,將按實際發電量給予補貼,每個(ge) 項目補貼5年,補貼標準0.3元/千瓦時(含稅)~0.4元/千瓦時(含稅)不等。值得注意的是,“光伏建築一體(ti) 化”分散式項目補貼標準提高至0.4元/千瓦時(含稅)。


來源:北極星太陽能光伏網